有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的第十二条第(四)部分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能正确使用有效的方法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和非标准方法,应当优先使用标准方法。使用标准方法前应当进行验证;使用非标准方法前,应当先对方法进行确认,再验证。这一要求中涉及到了四项主要内容:
一、方法选择
可申请资质认定的标准和非标方法包括:(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2)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国际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3)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采用的国外标准;(4)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以文件、技术规范等形式发布和指定的检验检测方法;(5)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具备竞争优势的团体标准(参见《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国认实(2018)12号〕); (6)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已废止的标准或方法用于监督检查等特定工作的,以指定的标准或方法为依据申请的项目参数仅能用于该特定工作;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新标准或方法实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软件检测实验室来说,推荐使用的标准有:GB/T 25000.51-2016《软件产品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 34943-2017《C/C++语言源代码漏洞测试规范》、GB/T 34944-2017《Java语言源代码漏洞测试规范》、GB/T 34946-2017《C#语言源代码漏洞测试规范》等。
二、方法查新
检验检测机构应使用有效的方法进行检验检测。CMA软件检测实验室应对检验检测方法定期查新并保留查新记录,确保所用方法正确有效。
我们可以选择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标准查新,也可以自行开展标准的查新工作。标准作为外来技术文件,可以将标准的查新写入到CMA软件检测实验室《文件控制程序中》。明确不同人员的职责和查新的频率,一般来讲,可以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标准的有效性追踪和版本更新,每个季度由质量管理人员对标准进行查新,并将查新结果记入《标准有效性追踪记录》表中。
三、方法验证
软件检测实验室在初次使用标准方法前,应验证能够正确地运用这些标准方法,如果标准方法发生了变更,应重新予以验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检验检测机构在使用非标准方法前,应先对方法进行确认再验证,以确保该方法适用于预期的用途,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予以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验证是指提供客观证据,证明给定项目满足规定要求;确认是对规定要求满足预期用途的验证。
对CMA软件检测实验室来说,一般只需要进行方法验证。方法验证是指在标准方法或者非标方法在引入实验室使用前,对实验室从人、机、料、法、环、测等方面评定其是否有能力在满足方法要求的情况下开展检测校准活动的过程。
四、制定软件测试作业指导书
如果标准、技术规范、方法不能被操作人员直接使用,或其内容不便于理解,规定不够简明或缺少足够的信息,或方法中有可选择的步骤,或在方法运用时造成因人而异,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正确性时,应制定作业指导书,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操作规程、样品的制备程序、补充的检验检测细则。
转载于道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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