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成为热议话题,这一战略部署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而标准作为市场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制度的改革也迫在眉睫。
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拉开了改革的序幕。我们今天召开这个推进会,就是要深入学习领会改革精神,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改革背景与战略意义
地方标准在我国标准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长期以来,它在规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农业领域,地方标准对于规范农产品种植、养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了关键作用;在服务业,地方标准对于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也功不可没。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一些问题逐渐暴露出来。部分地方标准存在内容交叉重复、技术要求不协调等现象,这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更严重的是,一些地区通过地方标准变相设置市场准入壁垒,成为地方保护主义的工具,阻碍了商品和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比如,某些地方在产品标准中设置独特的技术指标,外地产品即便质量过硬,也难以进入本地市场,这显然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目标背道而驰。
此次改革试点的推出,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从宏观层面看,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破除一切制约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而区域协调发展也需要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标准体系。选择河北、黑龙江、上海等13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先行试点,体现了“先行先试、逐步推广”的改革智慧。试点地区可以在实践中探索适合本地的改革路径,积累经验,同时也能控制改革风险。从长远来看,这项改革将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标准制度保障。就像打通了经济发展的“任督二脉”,让市场的活力充分释放出来。
二、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的核心创新点
试行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是本次改革最具突破性的制度创新。过去,我们采用的是正面清单管理模式,规定哪些领域可以制定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的活力和创新。而负面清单则明确了哪些领域不能制定标准,划定了红线,为地方标准制定提供了清晰的边界。负面清单将重点限制那些可能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标准类型,特别是涉及市场准入、产业政策等容易产生地方保护的内容。比如,禁止地方标准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防止以标准之名行地方保护之实。
在具体实施层面,负面清单制度将与存量标准清理工作同步推进。各试点地区需对现有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梳理评估,重点清理三类标准:一是与上位标准冲突的地方标准。如果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抵触,不仅会造成标准的混乱,也会影响市场的正常秩序,必须予以清理;二是技术指标明显落后的过时标准。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一些标准的技术指标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继续执行这些标准,会阻碍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所以要及时淘汰;三是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不合理标准。这类标准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是改革的重点对象。按照改革时间表,这项清理工作将在2025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对于新增标准,负面清单将发挥事前预防作用,从源头杜绝问题标准的产生。通过这种“新旧并治”的方式,既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能防止新问题积累,体现了改革的系统性和彻底性。
三、全过程管理新机制:构建标准化治理新格局
建立地方标准全过程管理新机制,是本次改革的第二大重点任务。以往,我们的标准化工作存在“重制定轻管理”的问题,标准制定出来后,对其实施情况缺乏有效的跟踪和监督,导致一些标准成为“一纸空文”,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次改革就是要打破这种传统模式,构建覆盖标准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体系。从立项论证到起草审查,从批准发布到实施应用,再到定期复审,每个环节都将建立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和评价标准。
在立项环节,要强调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不能为了制定标准而制定标准,必须充分论证标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比如,在某个新兴产业,如果市场上已经有成熟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能够满足需求,就没有必要再制定地方标准;如果确实存在地方特色需求,且现有标准无法覆盖,才考虑立项。起草环节将引入更多利益相关方参与,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除了行业专家,还要邀请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参与标准的起草,让标准更好地反映各方的利益诉求。审查环节则强化技术审查与合规性审查并重,确保标准技术要求合理且不与上位法冲突。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改革方案在实施监督环节提出了创新性举措,包括建立标准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等。企业和相关单位要定期报告标准的实施情况,监管部门则要对标准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通过这些措施,及时发现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真正发挥标准应有的规范引领作用。
此外,全过程管理新机制还特别强调数字化赋能。各试点地区将建设标准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等环节的线上办理和全程留痕。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及时发现标准体系中的重复交叉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持。比如,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某些领域标准过多过滥,就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整合和优化。这种技术驱动的管理方式,将大幅提升标准化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四、分级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提升治理效能
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地方标准的特点,改革方案设计了差异化的管理措施,体现了精准施策的改革思路。
在层级管理上,明确省级标准侧重基础性、通用性要求,为全省提供统一规范。省级标准就像是“基石”,要确保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有一个坚实的基础。市级标准则严格限定在特色产业和公共服务领域,突出地方特色和实际需求。比如,某个城市的特色旅游产业,就可以制定相应的市级标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打造城市名片。这种层级分工既保证了必要的统一性,又保留了合理的灵活性。
在分类管理方面,改革方案根据标准涉及的领域和风险程度实施差别化监管。对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实行更严格的制定程序和质量控制。这些领域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容不得半点马虎。比如,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必须经过严格的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对一般性产品和服务标准,则适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同时,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施效果评估结果,对不再适用的标准及时废止或修订,保持标准体系的活力和适应性。
分级分类管理还体现在监督机制的创新上。改革方案要求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及时公开。对问题标准实行“红黄牌”预警,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这种基于风险的差异化监管方式,既提高了监管效能,又减轻了企业负担,是标准化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
五、职能转变与能力建设: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本次改革的深层次目标是推动地方标准化工作职能的实质性转变。传统的标准化工作重心放在标准制定上,导致“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普遍存在。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将工作重心从“定标准”转向“管标准”,更加注重标准体系的整体效能和实际应用。
职能转变首先体现在角色定位的调整上。地方标准化部门将逐步减少对具体标准制定的直接参与,转而强化宏观管理、政策制定和监督检查职能。就像从“运动员”转变为“裁判员”,专注于制定规则和监督执行。其次,在工作方式上,将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分析,提升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通过数据分析,了解标准的实施效果和市场需求,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最重要的是,改革强调标准化部门要成为标准实施的推动者和标准应用的服务者,通过培训指导、试点示范等方式,帮助企业和社会组织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标准。
为支撑这种职能转变,改革方案专门提出加强标准化能力建设的要求。包括培养复合型标准化人才、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专家智库等。特别是要提升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的能力,将地方实践经验上升为国家规范,甚至国际规则。比如,某些地方在海洋经济领域有独特的发展经验,可以通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我国在该领域的国际话语权。这种“向上对接”的能力建设,将有效提升地方标准化工作的战略价值。
六、改革预期成效与展望
此次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虽然周期不长,但预期将产生多方面的积极成效。最直接的效应是减少标准数量、提高标准质量,解决标准交叉重复、老化滞后等问题。通过清理和优化标准体系,让标准更加精简高效,更好地服务市场。更深层次的影响则体现在治理体系优化上,通过建立负面清单、全过程管理等制度创新,形成更加科学高效的标准化治理模式。
从长远看,这项改革将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扫清标准障碍。一方面,通过消除不合理的地方标准差异,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让市场真正实现“全国一盘棋”;另一方面,保留真正反映地方特色的合理标准,实现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平衡。这种“趋利避害”的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改革的系统思维和辩证思维。
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预计将在2025年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这些制度成果不仅将提升我国标准化整体水平,也为全球标准化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在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格局构建的大背景下,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必将发挥更加重要的支撑作用,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
同志们,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我们要深刻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改革试点工作中去。要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在实践中探索出适合本地的改革路径和方法。我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圆满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为全国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提供宝贵经验,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标准业务相关业务请联系
标准部副部长梁溢维 15767439960
标准化工程师郑美惠 17820723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