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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作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 21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新申请机构进入培育辅导期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9号)、《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产教评”链主培育单位)进入培育辅导期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30号)、《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增加评价范围)进入培育辅导期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52号),为支持培育机构尽快备案和开展工作,按照“成熟一批机构,公布一批名单”的原则,对在培育辅导期内已经完成部分职业(工种)试题开发和相应考务业务培训辅导的109家培育机构,现作为广东省2024年第二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机构可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pjjg.osta.org.cn/)公布为准。

  本次公布的机构,所申请的职业、工种、级别如尚有未通过备案的,在培育辅导期内仍可继续按规定提交试题评审。评审通过后新增加的职业(工种)范围,将在今后的批次中公布。

  经我厅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以在全省各地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评价活动主体责任,其评价结果纳入当地人才统计。各地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指导评价机构规范开展评价活动。


  附件:广东省2024年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docx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