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3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下发通知《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实施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其中附件:《杭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的若干政策举措》内容如下:
杭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的若干政策举措
一、分担创新成本
(一)实施算力券和智能券政策。设立年度2.5亿元规模的杭州算力券,对采购智能算力服务和模型服务的用户企业,一般按不超过合同实际发生金额的30%给予补贴,其中,依托经备案的大模型进行模型服务、智能体开发等应用的企业补贴比例不超过30%,使用算力设施开展模型训练、推理和应用的,按照算力设施的不同类型给予30%或20%的分档补贴,对于年申报智算合同累计金额50万元(含)以下的中小企业,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贴。试行智能券政策,对采购智能算力服务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给予合同发生金额的30%或10%分档补贴;如申请免审配套,杭州算力券可按15%或10%分档补贴,如另行申请杭州算力券,可叠加补贴比例至60%或30%。单家企业每年申领杭州算力券金额不超过800万元,生成式多模态基础大模型企业可以放宽申领上限。(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二)支持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年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量给予分档分类最高300万元补助。对承担国家、省重点科研任务的企业,按国家、省实际到账补助资金的2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企业承担竞争类市重点科研项目的,市本级按不超过实际投入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对采用主动设计、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可按投入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支持开展人工智能技术源头创新与概念验证,对符合创建条件的概念验证中心,市本级给予50万元创建补助;对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按其年度服务质量,市本级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支持模型研发。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多模态通用大模型研发并向中小企业开放模型应用,对参数量超过千亿、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评测性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通用大模型,给予牵头研发单位训练成本补助,补助金额最高5000万元。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性能先进并成功落地的优秀专用模型,按照不超过研发成本30%的标准给予牵头研发单位补助,补助金额最高500万元。鼓励企业自研模型申请模型备案,对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依据其发生的模型评测等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委网信办)
(四)支持开源技术研发。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智能券和算力券,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面向开发者提供免费算力。推动优质开源项目纳入杭州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等。鼓励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优先使用基于开源大模型的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推动开源大模型在城市大脑应用孵化。对模型下载量靠前、模型性能排名持续领先、社区贡献度高的开发企业,按照贡献模型、算子等不同类别,择优选择不超过10家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100万元的分档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数据资源局)
二、培育应用生态
(五)支持“人工智能+”场景示范。支持各行业企事业单位主动发布场景需求,与人工智能企业、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人工智能+”场景合作创新,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5个联合创新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联合创新项目牵头单位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遴选一批“人工智能+”标杆型示范项目,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10个标杆型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六)支持赋能新型工业化应用示范。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细分领域的创新应用,推进人工智能供给与制造需求深层对接。征集一批人工智能大模型制造业细分领域的示范应用及解决方案,鼓励形成典型应用、推广案例,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5个实现首次应用的优秀方案并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七)支持智能终端和智能装备应用。支持消费级智能终端和工业级智能装备的研发、应用、推广,推动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对智能终端品牌企业推出的创新度高、性能领先、市占率高的智能终端和智能装备单品,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5款产品并给予奖励,单家奖励最高3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八)实施“AI+民生”普惠工程。结合医疗、养老、助残、教育等公共普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智能应用和智能终端纳入政府采购和资助范围,加大力度支持AI辅助诊断、AI生成病历、AI健康管理、适老化智能终端、助残科技产品、智能假肢、智能康复仪器、AI教学软件等智能产品的应用推广。在医疗卫生机构、养老院、康复中心、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场所开展智能产品试用和场景验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教育局)
三、支持企业成长
(九)建立企业成长支持政策。耐心扶持“初创”企业成长,落实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政策,支持人工智能初创项目;鼓励各区、县(市)为初创企业提供经营场地、要素支持和创业服务。支持“成长”企业加速发展,按规定给予“新势力”企业相关奖励支持。支持企业申报认定国家重点软件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培育一批具有产业链控制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市)政府]
(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将人工智能重点企业纳入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名单,组织开展上市专题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优质企业列入证券交易所知名成熟发行人名单,接入交易所债券发行绿色通道。支持人工智能优质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运用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担保增信等方式,支持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科创票据。[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十一)支持产业平台(园区、空间、基地)建设。每年评定不超过3个市级人工智能标杆产业园,对绩效优秀的园区给予运营经费补助,每个园区每年补助金额最高200万元。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3个年度绩效较好的产业生态创新空间,给予每个创新空间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对认定为国家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中试基地的市场化项目,按上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建设补助,政策有效期内连续3年累计最高补助2000万元;按不超过上年度对外服务收入的30%给予运营补助,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政策期内补助不超过3年(含试运行期间一次性运行补助)。国家和省另有政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十二)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机构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产品评测、知识产权交易等公共服务,择优评选一批市级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对年服务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的示范平台,每年给予运营经费补助,补助金额最高200万元,视平台运行成效,对于成长性较好的示范平台的补助,政策有效期内不超过3年。推进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学设备研发、中试平台搭建,对经认定的未来产业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形成有核心带头人的研发团队且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的,每年评定不超过3个平台建设、前沿或共性技术研发以及示范应用类项目,按不超过审核确定投入的5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补助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十三)支持举办赛会活动。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第三方机构在杭举办人工智能创新大赛等赛会活动,加大对人工智能赛事的政策支持力度,获奖选手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人才。(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激活创新要素
(十四)加大人工智能人才招引力度。大力引进人工智能顶尖人才,连续3年按顶格人才政策给予支持。通过“人才+项目”引进领军人才和团队,在“西湖明珠工程”中单列人工智能赛道,给予名额支持。对企业新入选的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外籍高端专家给予每年最高60万元的补助;对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在杭的创新创业项目通过综合评审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开展“FIND HZ”行动,吸引人工智能海外人才来杭留学访学、实习实践、考察交流。(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五)加强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自主培养。鼓励企业与在杭高校院所共建人工智能领域的研究院、产教融合平台、人才实训基地。将人工智能企业的各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纳入产业导师库。支持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与国际高水平机构联合培养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对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给予培养经费支持。支持在人工智能重点企业、科研院所设置人工智能领域博士后工作站,符合条件的工作站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六)推广“企业认定、政府认账”机制。聚焦人工智能前沿技术、细分赛道和关键环节,开展人工智能成长型企业专项人才授权。对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及承担国家攻关任务的企业,加大人才授权认定力度。将薪酬待遇、代码被引用量、在重要开源社区的影响力贡献度、“千卡/万卡级”训练优化经验等作为人工智能人才的重要评价依据。支持人工智能企业申报“新八级工”制度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开展“特级技师”自主评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十七)优化人工智能人才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我负责阳光雨露,你负责茁壮成长”的创新创业服务专业化水平。深化“一码六服务 人才杭帮彩”服务机制,为不同层次人工智能人才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保房管局)
(十八)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引导“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向人工智能关联方向的产业基金规模超1000亿元。组建润苗直投基金,重点支持具备硬科技属性的本地人工智能初创企业,完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机制。探索投补联动、投贷联动等支持方式。探索建立产业基金尽职免责机制,支持政府产业基金和市属国资国有企业加大对人工智能企业的投资。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购买的研发类科技保险,每年按不超过年度实际保费的50%给予保费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加大人才基金在人工智能领域投资力度,实施风险包容性支持,允许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高风险、非共识”项目。加强人工智能企业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加大“专精特新贷”等科创企业贷款推广力度,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更适配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十九)支持数据集及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和机构通过杭州数据开放平台向社会提供训练、验证、测试、语料等数据集,每年评选不超过5个高质量开放数据集,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给予奖励,同一单位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高质量多模态开放数据集奖励最高可提升至200万元。支持企业和机构参与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工程,按照不高于已履行的相关服务合同年度累计金额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二十)支持算力设施投资建设。对合规且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算力设施项目,鼓励合作银行按照优惠利率提供算力建设项目贷款,支持硬件设备抵押融资。财政资金给予贴息支持,根据合作银行优惠利率择优分档给予项目建设单位不超过1.5个百分点的利息财政补贴,贴息金额不超过项目建设单位支付利息的50%,且单个企业贴息金额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算力设施项目申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地方专项债,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5年6月20日通知